【財新網】香港可利用自身優勢,成為中國外向型企業對接歐盟“碳關稅”的平臺,助力企業將減排成果轉化為國際認可的碳資產,實現“減碳即增收”。
3月12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京閉幕,會后人大代表、香港工程師學會副會長陳帆接受財新采訪時提出上述觀點,這也是他在提案中給出的建議。
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俗稱“碳關稅”)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覆蓋了鋼鐵、鋁、水泥、化肥、電力、氫六大類行業。依據其規則,2026年CBAM覆蓋的進口產品將在隨后一年內完成碳排放核算,2027年起正式繳費。被納入范圍的產品在出口歐盟時,須補足與歐盟內部生產相同產品的碳成本,繳納相應的CBAM證書費用,一張CBAM證書代表一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當下,圍繞“碳”的合規壓力與不確定性,已在中國外貿行業蔓延。(詳見財新周刊《歐盟“碳關稅”來了 中國企業作何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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