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面對創新藥價格和醫保基金支付約束之間的差距,患者用好藥用新藥的需求如何滿足?7月1日,國家醫保局聯合國家衛健委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措施》),從臨床研發、定價、商保支付、進院等層面,試圖破解這一難題。
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簡稱“商保創新藥目錄”)是《措施》的一大核心,亦是今年醫藥和保險行業的關注焦點。相對于收錄臨床治療必需藥品的醫保“甲類目錄”和收錄臨床治療選擇使用藥品的“乙類目錄”,該目錄亦被稱為“丙類目錄”。后者與每年的基本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同步開展,旨在覆蓋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大、患者獲益顯著且超出基本醫保保障范圍的創新藥。在醫保部門規劃中,商保結算價格由國家醫保局組織保險公司與醫藥企業協商確定,并引導支持商業健康保險將丙類目錄藥品納入保障范圍。(詳見財新網報道《醫保局即將推出藥品丙類目錄 患者如何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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