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賈天瓊)北京、深圳之后,上海也出臺了住房租賃市場監管新規。在資金監管方面,上海明確提出嚴控租金貸款業務,要求禁止增量、壓降存量。未開展個人“租金貸”業務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原則上不得新增該業務;已開展的機構,應于2021年一季度前報備貸款規模壓降計劃,確保2022年年底前貸款金額調整到占企業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2月4日,上海住建委、房管局、發改委等十部門共同制定《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上述規定。

【財新網】(記者 賈天瓊)北京、深圳之后,上海也出臺了住房租賃市場監管新規。在資金監管方面,上海明確提出嚴控租金貸款業務,要求禁止增量、壓降存量。未開展個人“租金貸”業務的住房租賃經營機構,原則上不得新增該業務;已開展的機構,應于2021年一季度前報備貸款規模壓降計劃,確保2022年年底前貸款金額調整到占企業租金收入比例15%以下。
2月4日,上海住建委、房管局、發改委等十部門共同制定《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上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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