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趙寧 黃姝倫 實習記者 曾美雅)6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通報郴州永興縣“蛋白固體飲料”事件(下稱郴州事件)調查處置情況。涉事愛嬰坊母嬰店被處罰款200萬元,生產企業未被追責。
湖南省市聯合調查組認定的責任方是經銷商。通報稱,這是一起經銷商為擴大產品銷售,對產品性能作夸大宣傳的欺詐、誤導消費事件。
前述調查通報稱,永興縣將“倍氨敏”當作奶粉食用的5名嬰幼兒,經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湖南省兒童醫院檢查,專家組集體評估認為,不符合俗稱的“大頭娃娃”癥狀體征。據此前5月19日湖南官方公布的調查情況,這5名嬰幼兒不同程度存在營養不良、體重偏輕、身高偏矮、維生素D3攝入不足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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