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趙寧 實習記者 曾美雅)5月19日,湖南官方公布郴州永興縣“固體飲料冒充特醫奶粉”事件調查結果,認定銷售方母嬰店涉嫌虛假宣傳,母嬰店負責人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永興縣兩名官員被免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于開展固體飲料、壓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專項整治的通知》加強監管。類似案件不斷見諸報端,曝光后執法力度不可謂不強,但又屢禁不止,原因何在?此次調查結果披露后,生產企業置身事外,為何未被認定負有責任?
“固體飲料冒充特醫奶粉”的行業亂象備受公眾關注。(參見“郴州‘大頭娃娃’事件背后,特醫奶粉亂象何來?”)5名幼兒被永州當地醫院診斷為“佝僂病”,常見病因為缺乏維生素D,有些孩子形似“大頭娃娃”。據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5月19日發布的《永興縣“蛋白固體飲料”事件調查處置情況通報》,針對5名家長反映的孩子因食用“倍氨敏”產品導致身體出現異常情況,當地調查組安排郴州市三甲醫院對5名兒童進行體檢,經醫療專家綜合評估,5名兒童不同程度存在營養不良、體重偏輕、身高偏矮、維生素D3攝入不足等情況,不過頭圍均在正常值范圍。這些幼兒對牛奶過敏,本需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粉(以下簡稱特醫奶粉)來獲取生長發育所需營養,卻長期誤喝固體飲料,導致生長發育遲緩。生產企業是否應承擔責任,業內人士分析關鍵在于如何認定企業是否參與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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