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當地時間1月20日,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就已施行的網絡安全法(Cybersecurity Act)框架下發布了一項新提案,提案包括認定第三國的網絡安全“高風險供應商”,認定完成后要禁止其參與歐盟國家的公共采購,并要求歐盟各國電信運營商在3年內對這些供應商的設備完成替換。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1月21日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歐盟委員會在沒有任何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使用非技術性標準,強行限制甚至禁止企業參與市場,嚴重違反市場原則和公平競爭規則,是將正常的合作政治化、泛安全化的典型表現,是赤裸裸的保護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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