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市場關注已久的廢舊電池回收新規正式出臺,為加強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將有效規范各環節參與主體行為。
1月16日,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和綜合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提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應當對其裝車并在境內銷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承擔回收責任,在銷售汽車的地區自行或者委托設立與銷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務網點,提供廢舊動力電池回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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