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繼今年7月部分先進鋰電技術被納入出口管制后,中國部分高端鋰電池產品也將受到出口管制,此舉對鋰電池出口的后續影響備受市場關注。
10月9日,中國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公告,決定對部分鋰離子電池及設備、正極材料、石墨負極材料及設備實施出口管制,出口經營者出口上述物項應當依照相關規定,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申請許可。該措施于11月8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同日表示,此前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此次列管的相關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中國依法依規實施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更好地維護了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地履行了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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