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主管部門決定對電動汽車出口進行規范。9月26日,商務部、工信部、海關總署和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要求自2026年1月起,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依照新規,車企授權或自營出口,須具備與出口量相匹配的境外維修服務能力。
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意味著企業須向主管部門申領許可證,否則將無法出口。此前,燃油車大類,以及歸入新能源汽車大類的插混和增程產品,均已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
根據9月26日的最新公告,有關部門將對應海關商品編號為8703801090的純電動乘用車納入管理范圍。申報出口資質的企業條件、管理方式、申報程序、許可證申領與發放等細則,均依照此前《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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