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引言:當前經濟形勢下,社保支付的壓力陡升。如果依舊照往年慣例提高繳費基數,雖然可以增加個人繳費額度,但恐怕讓更多企業負擔愈加沉重,參保者萌生退意,帶來負面效應。或與此有關,據財新統計,至今年9月18日,多個省份并未提高繳費基數,多地更新標準較上年幾乎持平。(《各地社保繳費基數漲不動了?多地更新標準較上年幾乎持平》)
上述變化透露了社保部門對于平滑企業負擔的最新選擇。而令公眾擔憂的是,今年9月1日起,隨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落地,中小企業還會遭遇一波社保成本上漲的挑戰。據上述最新司法解釋,即便雙方早有放棄社保約定,一旦勞動者對此有異議,用人方恐需支付兩筆錢,其一是補繳社保;其二是勞動者訴諸法院要求解約及經濟補償后,必然獲得支持。怎樣看待這一司法解釋?它的出臺過程如何?對企業有何具體影響?而面對新的形勢,司法機構和社保部門應如何保障勞動者權益?在社會輿論大規模討論后,財新也為讀者梳理了不同維度的思考和政策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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