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河南省周口市第六人民醫院婦產科主任邵某某墜樓身亡,引發了輿論對網絡暴力追責與救濟的廣泛討論。(參見財新網《河南周口六院婦產科主任墜樓事件:有患者稱網暴視頻廣為傳播》)
根據《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網絡暴力信息”是指通過網絡以文本、圖像、音頻、視頻等形式對個人集中發布的,含有侮辱謾罵、造謠誹謗、煽動仇恨、威逼脅迫、侵犯隱私,以及影響身心健康的指責嘲諷、貶低歧視等內容的違法和不良信息。
目前,中國法律從民事、行政、刑事三個維度對網絡暴力予以規制。在民事層面上,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網絡暴力可涉嫌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受害人有權請求行為人承擔停止損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在行政層面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對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行為,可視情節處以拘留或罰款。在刑事層面上,情節嚴重的網絡侮辱、誹謗行為可構成侮辱罪、誹謗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