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燕麥第一股”內蒙古燕谷坊生態農業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燕谷坊”)涉非法吸收資金一案近日在上海閔行區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判決:燕谷坊集團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燕谷坊董事長何均國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副董事長孫注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
燕谷坊于2012年由何均國創立,主要從事燕麥和谷物產品的生產、研發和銷售,在有“燕麥之鄉”之稱的武川縣有16.8萬畝種植基地,銷售市場覆蓋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安徽等多個省份。2022年燕谷坊開始尋求在美上市,并于2023年3月28日登陸納斯達克,發行價4美元/股,共募資8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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