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在住建部提出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后,各地關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動態也引發廣泛關注。近日,上海市發布《關于規范本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的若干規定》(下稱《規定》),對當地實行二十余年的住宅維修資金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補充和細化。
中國于住房商品化廣泛推行之時出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制度,即向開發商和購房者收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設施維保,各地實施至今。例如,上海最早于1994年隨房改開始歸集公有住房售后維修資金,1996年起開始引導歸集商品住宅維修資金,并于2000年起陸續出臺文件,相關法規和規章也隨市況的變化而幾經修正。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