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推行數年后,相關行政法規出臺。國務院6月13日公布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下稱“條例”),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了審查標準,要求行政機關等制定涉及經營者的政策措施,不得包含限制市場準入、違法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等內容。條例將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于2016年發文提出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各地相關實踐基礎上,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修訂出臺《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2022年修改后的《反壟斷法》也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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