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征求意見稿發布近半年后,網信辦落地數據跨境監管細則。3月22日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下稱“網信辦”)發布公告,自3月22日起,實施《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下稱《規定》)。《規定》開出“白名單”,多種場景的數據跨境傳輸可以免除額外的申報或合規手續。
《規定》列出了6種情形,可免除現行的數據出境的申報和評估等手續。《規定》第三條要求,國際貿易、跨境運輸、學術合作、跨國生產制造和市場營銷等活動中收集和產生的數據向境外提供,不包含個人信息或者重要數據的,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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