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迎自主定價。2月20日,廣東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提及“港澳藥械通”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由省級備案,屬地監管,加快臨床轉化進度。“備案項目和價格由指定醫療機構參考境外地區成熟做法,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自主確定,不以現有項目加收項的形式立項。”
“港澳藥械通”政策是讓患者可以使用境內未獲批、境外已上市的創新藥械。具體來看,患者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的19家指定醫療機構,可以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港澳上市的藥品,以及臨床急需、港澳公立醫院已采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醫療器械,該部分藥械的批準權限已從國家藥監局下放至廣東省。(詳見財新網《“港澳藥械通”已批準急需進口藥26個 業界期待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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