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歷經6年,京東訴阿里巴巴“二選一”案一審終于落錘。12月29日,京東發布公告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一審判決認定,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二選一”的壟斷行為,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判處阿里向京東賠償10億元。
此案已經歷時6年。2017年,京東(NASDAQ:JD/ 09618.HK)一紙訴狀,將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NYSE:BABA/ 09988.HK)告上法庭,指控阿里脅迫商家“二選一”的做法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此案僅管轄權之爭就在北京和杭州之間拉鋸數年,一路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判由北京高院審理。2020年11月24日至26日,該案在北京高院進行不公開質證,終于進入實質性審判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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