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國家能源投資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李東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1日通報,李東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江西宜春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宜春檢察院已向宜春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李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東今年63歲(1960年1月生),畢業于遼寧工程技術大學采礦工程專業,工學博士,深耕煤炭行業三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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