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
財新網8月3日消息,被查一年零4個月后,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盛光祖受審。8月3日,陜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宙理了盛光祖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盛光祖當庭表示認罪、悔罪。陜西省寶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擔任海關總署黨組副書記、副署長、黨組書記、署長,原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原中國鐵路總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66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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