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藥物臨床試驗將迎更嚴監管。7月3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發布《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對臨床試驗的檢察人員、檢查程序以及檢查結果等做出約束與規范。
其中,國家藥監局負責統籌全國試驗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省級藥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試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兩者均屬于藥品檢查機構。
《征求意見稿》明確,存在以下三種情況的試驗機構、試驗專業或研究者應納入檢查重點:一是既往存在不合規問題的;二是同期承擔臨床試驗項目較多等可能影響試驗質量的;三是投訴舉報或者其他線索提示存在質量安全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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