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央企今年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的重點,將放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企業部門與崗位。
4月17日,國資委監督追責局發布《關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下稱10號文)作出上述表態,其中進一步明確要求,緊盯違規問題高發領域,嚴查股權投資、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對外擔保、金融業務等領域違規問題線索,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8月發布《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以及國務院國資委于2018年7月發布的《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規定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范圍、責任劃分等內容。此后自2021年起,國資委監督追責局每年在年初都會發布一份通知,明確當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與組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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