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應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風光大基地項目開發,或與國有發電企業合作開發,充分發揮民營企業技術和機制優勢,明確民營企業參與大型風光基地項目的最低比例,推動大型新能源基地項目高效、高標準開發建設,提升運營效率,提升項目發電效能。
全國人大代表、陽光電源董事長曹仁賢3月6日在2023年全國“兩會”期間提出上述提案建議。
曹仁賢稱,目前,國家風光大基地項目開發對投資主體的規模體量要求較苛刻,忽視了促進產業高速發展的技術創新要素,以及新能源發電特有的制造業屬性,民營企業幾乎無法實質性參與大型風光基地項目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