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一直是境外上市世界的網紅,神秘地游離于規則邊緣,并且能時不時挑起大家的熱議。此次境外上市新規落地實施,VIE問題當然也不會缺席,人們仍然在狐疑地關注VIE的前途命運。
VIE在監管層首次受到關注來自信息產業部(現工信部),早在2006年7月13日,信息產業部就發布了《關于加強外商投資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管理的通知》(信部電函[2006]342號),針對的問題其實就是VIE,因為VIE多為持有增值電信牌照(ICP)的互聯網公司使用,所以信產部首先關注并希望規范這一問題,肇始原因據說是某新聞門戶網站上市讓上面擔心媒體會不會受到境外控制,所以讓信產部研究對策。坊間還說曾有與談者提出干脆把這家公司收購下來算了,這句玩笑話兜兜轉轉到今天就轉化成了所謂“金股”而真的落地了。幸好那一刻決策層沒有把話說絕,只是要求境內電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國投資者變相租借、轉讓、倒賣電信業務經營許可,也不得以任何形式為外國投資者在我國境內非法經營電信業務提供資源、場地、設施等條件。但同時也要求,境內電信公司在境外上市,必須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批準。后來其實大家默契地忽視了這個要求,但是你發現輪回沒有饒過誰,這次新規又把大家推回到了這個規定最初設定的軌道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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