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備受關注的境外上市備案規則在征求意見稿發布1年多后,《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下稱《管理試行辦法》)終于正式發布,并自2023年3月31日起實施。
對于市場最關注的VIE架構企業境外上市問題,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VIE架構企業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將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加強監管協同。證監會將征求有關主管部門意見,對滿足合規要求的VIE架構企業境外上市予以備案,支持企業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發展壯大。
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發布了《國務院關于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草案征求意見稿)》,以及配套規則《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而2023年2月17日正式發布的境外上市備案管理制度演變為《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和5項監管規則適用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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