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在審議通過半年之后,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的“數據二十條”終于面世。12月19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在中國建立四項數據基礎制度,分別是數據產權制度,流通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安全治理制度。
就近期國內各地組建的數據交易所,《意見》提出,要統籌優化數據交易場所的規劃布局,嚴控交易場所數量,并出臺數據交易場所管理辦法。

【財新網】在審議通過半年之后,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起草的“數據二十條”終于面世。12月19日晚,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要在中國建立四項數據基礎制度,分別是數據產權制度,流通交易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安全治理制度。
就近期國內各地組建的數據交易所,《意見》提出,要統籌優化數據交易場所的規劃布局,嚴控交易場所數量,并出臺數據交易場所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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