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在國務院聯防聯控11月11日發布優化疫情防控“二十條”尚未滿月之時,備受關注的優化防控“新十條”發布。
12月7日午后,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據通知,優化措施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調整隔離方式,對感染者進行科學分類治療,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型病例可采取居家隔離,也可自愿選擇集中隔離收治。
密切接觸者由“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調整為“具備居家隔離條件采取5天居家隔離,或自愿選擇集中隔離”,第5天核酸檢測陰性后解除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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