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6月8日,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科學精準調整上海來浙返浙人員健康管理措施的通知》。
據“浙江發布”公眾號消息,《通知》指出,鑒于上海市疫情形勢逐步向好,正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向常態化疫情防控轉換,為進一步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結合上海市最新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信息,經專家綜合研判,現對上海來浙返浙人員健康管理措施調整如下。
1.對上海市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街道)或7天內有本土社會面陽性病例的鄉鎮(街道)來浙返浙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觀察”。其中居家健康觀察期間,在第2、7天各進行1次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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