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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新政
北京市經信局4月8日發布《關于開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申報的通知》,其中稱,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主要采取“應用場景示范+‘示范應用聯合體’申報”方式實施,應用場景分省際間專線貨運、城市重型貨物運輸、城市物流配送、城市客運。
對“示范應用聯合體”根據任務完成情況給予資金支持,主要包括車輛推廣獎勵、車輛運營獎勵、加氫站建設和運營補貼、關鍵零部件創新獎勵等,以當年8月13日至次年8月12日為一個核算年度。對納入并完成示范應用項目的燃料電池汽車,按照中央獎勵1:1的標準安排市級車輛推廣獎勵資金。同時對輕型車輛(總質量4.5噸以下)、中重型車輛(總質量4.5噸及以上,含客車),分別按照0.3萬元/萬公里、1萬元/萬公里的標準給予運營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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