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冰墩墩”人氣爆棚,不少商家仿制相關產品,潛藏風險。2月14日,在北京新聞中心召開的“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布會上,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湯兆志介紹,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
湯兆志稱,除了法律特別規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如《著作權法》規定,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媒體中不可避免的再現一些作品的內容,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比如有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于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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