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由新冠疫情催生的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下稱“國家疾控局”)成立8個月以來,“三定方案”(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遲遲未出,體制架構仍不明朗。國家疾控局副局長沈洪兵近期在《中華流行病學雜志》發表單獨署名文章指出,從國家疾控局和各級疾控機構新定位的職能可以看出,傳染病防控和應急處置將成為疾控機構的核心職能。
沈洪兵提到,目前定位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主要職能包括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監督監管六項,當然還包括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基本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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