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全球反壟斷監管風起云涌,中國企業面臨越來越高的境外反壟斷風險。11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引》(下稱《指引》),引導企業增強境外經營反壟斷合規管理意識、防范境外反壟斷法律風險。
與中國反壟斷法架構類似,境外反壟斷法也主要規制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經營者集中審查三大方面,這也是《指引》第三章“境外反壟斷合規風險重點”中著重強調的內容。
對于壟斷協議,《指引》提示,壟斷協議的形式并不限于企業之間簽署的書面協議,還包括口頭協議、協同行為等行為。多數司法轄區也對縱向壟斷協議予以規制,例如轉售價格維持(RPM)可能具有較大的違法風險。 此外,大多數司法轄區均規定協會不得組織企業從事壟斷協議行為,企業也不會因協會組織的壟斷協議而免于處罰。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