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見習記者 陳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稱“廣東省住建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各地住建局轉發住建廳制定的《廣東省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給轄區內所有地產項目公司,開發商要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
住建廳文件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和監管賬戶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公示信息不一致,或者開發商是要求購房者將購房款轉入非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等行為,均是商品房交易風險。
廣東省住建廳文件反映出近期各地主管部門對于預售資金監管力度明顯加碼。據市場機構貝殼研究院近期統計,2020年至今,全國主要城市共發布65次相關政策(不包含應對疫情暫時紓困的政策);而在2016年至2019年,預售資金監管政策發布的頻率僅年均約12次。監管導向意味著房企手中真正可盤活的資金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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