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羅國平)“6·13”十堰燃氣重大爆炸事故發生近三個月后,調查結案報告發布,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和單位提出了處理意見,一場本應避免的慘劇呈現給了公眾。
財新記者了解到,湖北省應急管理廳辦公室于9月9日發布了《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下稱《調查報告》),報告顯示,今年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艷湖社區集貿市場發生重大燃氣爆炸事故,事故最終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傷,其中重傷37人,直接經濟損失5359.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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