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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門:企業應對算法應用產生結果負主體責任
9月2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目標利用三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治理機制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算法生態規范的算法安全綜合治理格局。《意見》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企業應建立算法安全責任制度和科技倫理審查制度,健全算法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加強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應對算法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企業應強化責任意識,對算法應用產生的結果負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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