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劉登輝)由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醫療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見剛剛結束,但行業圍繞立法的討論還在持續。此次立法定位于醫療保障領域的“基本法”、“綜合法”,關乎今后中國醫療保障制度的模式和走向,影響力不容小覷。
此次立法前,2010年頒布的《社會保險法》是醫療保險的基本法律依據,其中,“基本醫療保險”章節共10條,僅對覆蓋范圍、制度模式、資金來源、享受待遇條件等作出原則性規定,已無法滿足實踐需要。除了今年2月頒布實施的《醫保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國內至今無單獨的醫保行政法規和醫療保險法,立法基礎十分薄弱。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