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陳雪婉)為完成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區域省間可再生能源超額消納量交易相繼啟動。
“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即指國際上較為通用的“可再生能源配額”,具體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占當地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
為促進國內風電、光伏的消納,2019年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推出了可再生能源消納保障機制,分省設定消納權重,售電企業和電力用戶共擔消納責任,2020年正式開啟考核,并與當年6月下發了各省年度消納任務量。(詳見財新網報道《可再生能源配額政策落地2020年正式實施》)全國32個省市的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從13%-80%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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