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屈慧)在深圳歷史上,商務公寓曾經十分火熱。3月3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進行局部修訂,商務公寓從商業用地用途中剔除;建筑與設施用途分類指引條目中亦刪除了商務公寓項。
修訂后,商業用地主導用途為商業、辦公、旅館業建筑,其它用途為可附設的市政設施、可附設的交通設施、其它配套輔助設施。此次修訂意味著,今后深圳的土地供應中,將不再有商務公寓這一類別。
《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是深圳用地規劃與管理的基礎標準,涉及用地分類、容積率、公共設施布局等一系列內容。該標準經過多輪更新和修訂,現行的為2015年發布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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