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黃蕙昭)從春蕾事件、吳花燕事件等慈善捐贈風波,到新冠肺炎疫情對公益慈善業的“大考”,《慈善法》頒布四年,已顯現政策、執法、制度上的諸多缺憾。多方消息顯示,為應對互聯網衍生的網絡捐贈、個人求助等立法空白,《慈善法》修法有望啟動。
“慈善法要跟上時代,要有包容性、彈性、更大的空間。”在近日舉辦的“慈善的法治與治理”高端論壇暨第四屆慈善法律與政策研究年會上,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楊團提出。該會議邀請80余名學界、公益慈善界、政界人士參與,從組織法、財產法、行為法、促進法等視角反思《慈善法》立法與執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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