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何書靜)美國時間10月30日,經美國得州法院的陪審團裁定,蘋果需為侵犯美國軟件公司VirnetX的網絡安全專利支付5.028億美元。
該案在宣判前已經進行了八年的拉鋸,原告VirnetX(VHC.NYSE)總共向蘋果(AAPL.NASDAQ)提起了兩起訴訟,于2010開始的官司已經判定蘋果侵權,蘋果于2020年上半年支付了超過4.5億美元的費用;而此次判決源于另一起始于2012年的訴訟。
在這起訴訟中,原告VirnetX認為,蘋果設備中的視頻通話軟件FaceTime、專網功能VPN on Demand對其多項專利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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