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何書靜)持續整治垃圾短信多年,至今仍未徹底杜絕,工信部欲再推新規加強監管。8月31日,工信部發布《通信短信息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擬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據該文件定義,商業性短信或電話是指用于介紹、推銷商品、服務或者商業投資機會的短信息或電話。
對于短信服務提供者,該文件規定,發送端口類商業性短信時,應當確保有關用戶已同意,并保留同意憑證至少五個月;發送商業信息時,應當在短信息中提供便捷和有效的拒絕接收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用戶拒絕接收設置障礙。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466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