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馬丹萌)電子煙售賣即將受到法律層面約束。7月20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舉辦《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下稱二審稿)線上研討會,肯定該稿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傷害方面作出的眾多修改,包括在所有控煙條款中納入電子煙,明確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室內外全部禁煙,并提出校園周邊禁止設置煙店。
但與會專家普遍認為,“周邊”的范圍仍需界定明確,后續執法也應避免利益沖突。
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審稿,共計130條,并于7月3日至8月16日向社會公眾公開征集意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麗華指出,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已對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態度明確,如第37條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但這些法條由誰執法、如何落地的問題并未解決,導致與控煙相關條款在現實中難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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