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新華社5月28日受權發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以下為全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議案。會議認為,近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風險凸顯,“港獨”、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活動等各類違法活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利用香港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如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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