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陳雪婉)1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明確2020年度光伏發電項目年度補貼總額限定為15億元,這一數字較2019年的30億元,同比減少50%。
同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風電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可由地方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支持,鼓勵地方政府自行補貼。

【財新網】(記者 陳雪婉)1月23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明確2020年度光伏發電項目年度補貼總額限定為15億元,這一數字較2019年的30億元,同比減少50%。
同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能源局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風電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范圍,可由地方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支持,鼓勵地方政府自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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