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單玉曉)新冠肺炎來勢洶洶,如何防控考驗政府治理能力。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于安建議提高法律應對層級,目前應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宣布武漢為疫區,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確定應對等級,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等級采取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必要時啟動《憲法》層級應急預案。
于安向財新記者介紹,從目前公開信息看,新型冠狀病毒傳染性肺炎對人類的健康危害具有趨惡不確定性,尋找法律上的應對方案必須堅持高等級風險控制法律原則,而不僅是根據實際危害控制來選擇應對策略:“比如說,在目前不確定性居高的情形下,對疫情可防可控的判斷權限和公開權限,都應該提高到最高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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