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沈欣悅)紅牛泰方對紅牛中國的強制清算申請,在終審裁定中被駁回。1月6日,紅牛泰方對此回應稱,法院不予受理其申請的唯一原因是,紅牛中國惡意提出了關于泰方股東身份的訴訟案件,從而拖延了有關強制清算的訴訟。
據紅牛中國1月5日晚間公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具有股東資格是公司股東申請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的身份前提,而紅牛泰方的股東資格尚處于爭議狀態,因此維持一審裁定,不予受理紅牛泰方對紅牛中國提出的強制清算申請。
1月6日,紅牛泰方對強制清算一案表示,隨著其他相關案件的逐步判決,華彬集團采取的拖延策略終將失效,紅牛中國必將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