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牛牧江曲)為平穩房地產市場,唐山市首次發布限售政策,居民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自網簽之日起42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1月4日,唐山市政府發布上述通知。
通知顯示,唐山市還將查處違法違規銷售商品房、委托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中介代理銷售商品房的開發商。
這是唐山市首次執行限售政策,此前僅有限購政策。
2017年4月14日,唐山市政府發布相關通知,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在市中心區已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不得在市中心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同年5月17日,唐山市升級限購政策,規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時,需提供在唐山市連續繳納一年以上納稅或社保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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