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劉登輝)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日(11月20日)明確對藥品帶量采購下一步工作表態,未來將構建藥品國家集中采購平臺,原研藥與仿制藥價差較大品種及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基本藥物將納入集采范圍。消息傳出,第二批集采目錄或將在年內發布。與此同時,已有地方自主探索非帶量采購品種集中采購。
除卻強調中標產品供應和質量安全保障外,此次國常會特別提到將探索更加高效的藥品貨款支付辦法。結合此前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此前印發的進一步推廣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文件內容,綜合醫改試點省份要率先推進由醫保經辦機構直接與藥品生產或流通企業結算貨款,未來藥品貨款支付或將直接繞開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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