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于海榮)“固定工資,3月到手工資少了1000多元,7月又少了1000多元”“8月應發工資比7月少了2000多元,個稅反而增加了近1500元,到手工資少了4000多元”……最近不少納稅人開始逐漸感受到“錢袋子”的明顯變化:明明應發工資變化不大,但為什么到手的實發工資卻大幅減少?
這與新個稅法實施后,對工資薪金所得由以前的按月稅率繳稅,改成按年收入的累計預扣法預繳個稅,存在直接關系。
所謂累計預扣法,需要根據各月累計收入減去對應的各種扣除,對照預扣率表,計算出累計應納稅額后,再減去當年已繳稅額,來確定當期應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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