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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消息,27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正式宣布啟動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從12月1日起,將全部取消相關企業代行煤焦公路運銷管理的21份行政授權文件;全部取消9種煤焦運銷票據;全部撤銷省內1487個各類站點,12月31日前必須全部拆除相關設施。
山西現行的煤焦公路運銷體制形成于上世紀80年代。1983年10月和2002年7月,山西省政府先后批準成立了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和山西焦炭集團,并授權兩家企業設立相關站點,行使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的有關行政職能。30多年來,這兩家公司所設站點累計收繳能源基金694億元,查驗補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1316億元;代征焦炭生產排污費69.3億元,收取焦炭運銷管理服務費23.7億元。
山西省長李小鵬表示,30多年來,現行煤焦公路銷售體制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政企不分、壟斷經營、票據繁瑣、關卡眾多、產運銷脫節、監管方式落后等問題,甚至為權力尋租、滋生腐敗提供了土壤和空間,已經制約了煤焦市場競爭的活力和企業發展的動力。
而隨著近年來煤炭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煤焦市場供求關系已發生深刻變化,煤炭生產經營許可制已被取消,加上今年12月1日起將推行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山西現行煤炭、焦炭公路銷售管理體制改革勢在必行。
改革后,山西省將逐漸建立起企業自主經營、市場公平競爭、政府依法監管的煤焦公路銷售管理新體制。取消行政授權、取消票據、撤銷站點,將按照“誰授權、誰清理,誰批準、誰取消,誰建設、誰拆除”的原則,由各負責部門在年底前按期完成。
此次改革還將面臨44358名職工轉崗安置。山西省政府將多渠道、多形式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確保一線職工不下崗、不欠薪、不減收、不斷保。
山西省還將建立煤炭綜合信息平臺,實現各環節信息互聯互通,構建數據傳輸和共享機制,為政府依法監管提供依據,確保2015年前啟動運行。對于改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山西省將制定相應措施,全力化解改革風險。
據悉,此次啟動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是山西推進煤炭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點,預計將為企業減負130多億元。(新華社記者 呂夢琦、王井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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