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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消息,歐洲理事會25日宣布,歐盟將繼續暫停部分對伊朗制裁措施,暫停期限將進一步延長至2015年6月30日。
根據歐洲理事會當天發表的新聞公報,這一決定是根據伊朗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與伊朗近日決定將“共同行動計劃”內容有效期延至明年6月底而作出的。
歐盟表示,盡管制裁仍有一部分有效,但暫停的制裁措施將允許向伊朗原油出口相關業務提供保險和運輸服務,允許進口、購置和運輸伊朗石化產品,允許同伊朗政府和公共部門進行黃金等貴金屬交易。同時,對歐盟進出伊朗金融轉賬提高審核門檻的規定依然有效。
今年1月,歐盟決定暫停對伊朗實施的部分制裁,期限為6個月。今年7月,歐盟決定將暫停期限延至今年11月24日。根據歐盟對外行動署資料,歐盟對伊朗的制裁措施并不針對伊朗民眾,只是針對支持伊朗核計劃、為伊朗政府資助核計劃提供財力支持的人員或機構。
按照去年11月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達成的“共同行動計劃”,今年7月20日前伊朗應暫停部分敏感的核活動,西方則相應減輕對伊經濟制裁,力圖達成一項全面解決伊核問題的協議。由于六國與伊朗未能在7月20日前達成全面協議,各方將期限延長至11月24日。在11月24日落幕的最新一輪談判中,各方仍未就全面協議達成一致,但決定將伊朗核問題談判期限延長至2015年6月30日。(新華社記者 孫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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